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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真是快得離譜。

一晃就是十六年。

十六年前,十六歲的自己,正是高一熱血澎湃的時候,那個夏天的記憶太深刻了,他怎麼可能忘記。

他青春的女神,在那個夏天的末尾,言謬親自看著她,走進了一個肥頭大耳的賓士轎車之中。

不甘心的他,拼命蹬著二八大槓,目送自己的女神,被一雙肥瘦的大手捏著屁股摟著腰,走進了金城大酒店。

那是自己碰都不敢碰的神聖的地方,卻在那腆著大肚子的男人手中,變化著形狀。

那個腳踏車追賓士的歲月回不去呢。

自己也回不去呢。

幻滅的青春讓他徹底死心。

他油然記得,自己被五六個保安打得渾身血痕的那個夏天。

心如死灰的他,就為了排解心中的煩悶,麻木自己,拼命地在倉庫之中揮灑汗水。

言謬油然記得,那種一百斤的水泥扛在肩膀上的滋味,倉庫的工作沒幹多久,他的身體扛不住,只能去當服務員賣汽水。

陳清瑤,原來那個扎著辮子的髒小孩,現在也出落的美麗動人。

曾經憨憨的圓臉變成了美人的瓜子臉。

言謬苦笑著,掩上了門。

這一晚的覺睡得很不安分,無數噩夢在他腦中來來去去,無數次被驚醒,又昏沉地睡去。

天亮之時,被鬧鐘吵醒的他,匆匆忙忙趕往工地。

這是第二百二十二個工。

人家的雜工一年到頭,最少都是三百二十多個工分,只有自己三天兩頭請假,此時的他已經成了包工頭眼中的釘子,肉中的刺。

再要是請假,以包工頭暴躁的脾氣,肯定直接將自己打發走。

小說養活不了自己,這工資是活下去的唯一保證。

手機之中雖然有三萬塊錢。

但言謬知道,那錢不是自己的,自己的父親言志中雖然關心他,幫他相親,可父親也是有自己家庭的人,而且家裡還有一男一女。

母親自小死後,言志中將他拉扯到成年十六歲,才重新組織家庭。

所以,言謬對他的這個父親,只有感激,沒有怨恨。

十六年前,那是一個過不去的坎。

家庭離失,自己第一次開始搬出家門,第一次上工,第一次遭遇背叛。早已被殘酷的現實抽打的經驗,讓他生不出一絲懈怠。

等中午吃過飯後,言謬躺在澆築板上,湊活著午休,他點起煙,徐徐吐出一個美麗的菸圈,

今年的自己已經三十二歲,自己這一輩子的命,似乎都和工地過不去。用流行的話說,就是先天的打灰身體,他這大半輩子,就和他的名字一樣,錯得離譜。

言謬又嘆息了一聲,吐出了一個菸圈。

假如人生真的可以重來,真想換一個活法!

年輕時,課堂上,想象中的自己的三十二歲,應該是休閒西裝,站在城市的最高處,一杯咖啡,一手抄兜,極目江山如畫,嘴中輕吟一首:

念天地之悠悠,獨愴然而涕下。

身後最好還有黑絲制服的秘書,帶著眼鏡,一臉崇拜地靠在他的懷中,手指如琴絃,在修長的大腿上輕輕彈奏,感受那溫潤的絲襪觸感。

但想象並不是現實,現實中的言謬。

大學沒上完,就開始進廠,從電子廠光榮退役之後,當服務員,送外賣,跑物流。

起初的言謬以為,這些底層工作只不過是過渡,意氣風發的自己,必定會鯤鵬展翅,一飛萬里。

但經過這十年。

直到三十歲才明白,這就是底層人士一輩子的命。

辛辛苦苦十多年,一朝回到解放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