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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許一個男人年少時會把錢看得很淡,但人到40,上有老,下有小,肩上的責任日復一日地加重,這時錢的重要性就會越來越明顯。

努力賺錢是無可厚非的,但要把握一個度,超出了個人的需要,那麼錢就是一串數字,一堆廢紙而已。

人的慾望是一種本能,不是罪惡。

每個人都會有慾望,只不過每個人的慾望都不一樣,有些人希望“五子登科”,有些人希望美眷巨宅,有些人希望名與權皆備。

過多的慾望,會使有血有肉的人變成機器,少欲的人,才能得閒,無事當看韻書,有酒當邀韻友。

這就叫“無欲則剛”。

老實說,錢可以買到“婚姻”,但買不到“愛情”;錢可以買到“藥物”,但買不到“健康”;錢可以買到“美食”,但買不到“食慾”;錢可以買到“床位”,但買不到“睡眠”;錢可以買到“珠寶”,但買不到“美麗”;錢可以買到“娛樂”,但買不到“愉快”;錢可以買到“書籍”,但買不到“智慧”;錢可以買到“諂媚”,但買不到“尊敬”;錢可以買到“夥伴”,但買不到“朋友”;錢可以買到“權勢”,但買不到“威望”;錢可以買到“服從”,但買不到“忠誠”;錢可以買到“軀殼”,但買不到“靈魂”;錢可以買到“幫兇”,但買不到“知己”;錢可以買到“勞力”,但買不到“奉獻”;錢可以買到“財富”,但買不到“幸福”……錢是生活之必需,又是萬惡之根源,就看你如何駕馭!一般情況下,人們只跟自己的同事團體來往,這個團體才是他們衡量自身成敗的參考指標。

例如,在一些國家,年收入在2~3萬美元間的階層,有他們自己的社交圈子。

在這個圈子裡,一年賺萬元的就堪稱高收入,2萬元的則是低收入。

一年賺萬元的人如果要採用一年賺10萬塊錢的人的標準,結果一定是有失落感,而非滿足感縈繞。

如果人人都和洛克菲勒或唐納·川普比較,我們的社會一定比現在更動盪不安,許多人也會終生不滿,生活在痛苦的深淵。

問題是人的一生多少錢才夠用?也許你沒有算過,但可以告訴你,只要不是太奢侈,大多數人所賺的,往往多過於自己的需求。

奢侈,可以說是有錢的現代人的最大迷障。

哲學家說,錢有四種意義:錢是錢,錢是紙,錢是數字,錢是冥紙。

但一般人都多賦予了另一個意義:錢是萬能。

錢能取來花用,算錢。

賺了錢,但換成數量龐大的房子、車子、土地,守著不能用,叫紙。

把錢全存進銀行,以數字的變化為榮,錢是數字。

賺太多了,身體撐不住了,錢會是冥紙,燒給自己用。

很多年前有一個商人為了顯示自己的奢侈,用大把百元的大票貼上成巨大的喜字;後來便有了一群商人為了滿足自己的奢侈之心,開起了什麼人體的盛宴;再後來,有了以金箔作為一道菜的黃金宴;有了20萬元天價的年夜飯,這些都是人的奢侈之心在作祟。

這能說明什麼呢?我們很難想象它帶給人們的是怎樣複雜的聯想。

要知道,在一個文明社會里,社會越進步,人們就越提倡簡樸,即使是在最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美國,人們仍然以穿著的隨意作為日常生活的時尚,擁有數百億美元身價的比爾·蓋茨,也會為節省幾美元的停車費而寧願將車多開出一站地。

錢非萬能,但沒錢萬萬不能,所以該學會:當用則用,當省要省。

如果你檢查一下屋裡的後陽臺,便明白自己的奢侈指數,滿滿一籮筐未曾用過的東西,用了一次便準備扔掉的器皿,舊衣回收的全是新衣,還有親友送來的禮品,這些全是物慾橫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