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幾匹快馬疾駛而過,揚起陣陣飛塵,引得路旁的行人紛紛側視。早在聖丹尼斯建立之初,在經歷了數次馬匹踩踏行人事故以後,市政府早早就制定了在城內不許騎乘快馬的法律,如此一來,城裡幾乎就再也沒見到過此番景象。好奇的人們往一旁躲過以後,都不由得伸長了脖子想一探究竟。

只見隊伍的最前面是一匹罕見的白色純血馬,背上的騎手也是身穿一套白色西服,白衣白馬的搭配屬實吸引了不少洋裝婦人的眼球,但當她們再細細打量一番後,又都不約而同地露出失望的表情——那人在馬背上的表現實在是太過辣人眼睛。

且不說他過於臃腫的身形和超標的體重,光看他氣喘吁吁不停擦汗,一副根本駕馭不了胯下大馬的狼狽模樣,便已經讓人不忍直視了。儘管這樣,大芬利卻依舊試圖努力保持形象,他兩手緊抓著韁繩,但長時間養尊處優的生活已經嚴重影響了自己的體能,沒一會他就喘起了粗氣,開始把身體整個壓在馬背上,嘴裡不停訓斥道,“該死的畜生!慢點!再慢點!”

承受著大芬利全部的體重,那白馬卻並沒有感到有絲毫負擔,它根本不聽騎手的呵斥,反而像重獲自由一般又把速度加快了幾分,嚇得大芬利驚呼不斷。身後四五個槍手見狀,也只好提心吊膽地加快了幾鞭緊隨其後,然後大聲呵斥著讓前面的行人躲遠點。

而隊伍的最末端,卡拉漢先生則騎著一匹黃棕色的瘦弱老馬,懷裡坐著王金豆,不緊不慢的跟在最後。不是卡拉漢不願提速,而是這老馬實在是太老了,老到卡拉漢剛剛把王金豆送到馬背上,它就開始四蹄不住地微微打顫,再加上卡拉漢先生後,它愣是一步沒邁出去,過了好久才慢慢適應了過來。

看著前面的幾人漸漸跟自己拉開了距離,王金豆也不急躁,慢慢悠悠來了一句,“騎那麼快不硌得慌麼?跑得快就是好馬啊?要我說,咱這種騎上去穩如牛車的才是好馬!”接著手往馬身上一拍,驚得老馬全身一個哆嗦,打了個老大的響鼻。

卡拉漢先生翻了個白眼,把馬鞍袋裡的嶄新雙管霰彈槍換了個方便拿出的位置,“城裡的街道大大小小都亂得很,騎太快說不定什麼時候就碰上人了。你看著,我賭一美刀他們快不了我們多少。”

果不其然,當卡拉漢和王金豆最終趕到巴士底酒吧的時候,大芬利剛剛在幾個保鏢的攙扶之下爬下了馬,那白馬卻仍然意猶未盡地“咯噠、咯噠”跺著蹄子,最後明顯不情不願地被栓在了拴馬樁一旁。

大芬利驚魂未定的被手下齊力扶在一排長椅之上,張手叫過來一名隊長模樣的中年男人,男人很有眼力見地送上自己的水袋。大芬利“噸噸噸”牛飲了大半,然後長呼了一口氣,“啊…這畜生……可把我嚇死了!那個誰,過來!這馬當時是誰給買進來的?”

中年隊長糾結了半天,最後嘆了口氣,語氣為難地說道,“老闆,這馬當時…是您親自挑的……”

大芬利聽後又喝了口水,神情有些尷尬地把目光移向別處觀察起來。

巴士底酒吧經過昨夜的狂歡,今早徹底揠旗息鼓了起來,不同於昨晚的燈紅酒綠,如今的巴士底酒吧就像一座倒閉的工廠一樣緊閉著大門,要不是幾個零散的酒瓶,沒有人能知道昨晚到底發生了什麼。酒吧的周圍也是一片祥和,人們各自忙著自己的事情,馬車伕停在酒吧門口,拿帽子蓋在臉上,一邊休息一邊靜候著下一單客人;巡警依靠著新式路燈朝路上的小姐們打著招呼;乞丐在顯眼的位置端起破碗準備新一天的業務……這一切都根本不像有劫匪出沒的樣子。

卡拉漢先生和王金豆下馬之後,一臉擔憂地問道,“你確定那兩個萊莫恩掠奪者就在周圍?不像啊!”

“不在不是更好?”王金豆回答道。

“有什麼好的!”卡拉漢先生一聽就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