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距離上次見到那個女人,我那個所謂的,名義上的“媽”,是在夢夢的婚禮上,到現在最起碼得有一年半沒有見到她了,但是在夢夢的婚禮上,我並沒有搭理她。如果從我離開保安這份工作算起,應該有小三年了。

我就說之前在街裡好像是看見了一個熟悉的身影,果然不出我所料,沒錯,是她,那個我曾經叫過媽的女人。可是讓我沒有想到的是,她為什麼會出現在北郊呢?我也沒有多想,可能就只是偶遇吧。

在後來的一段日子裡,每當我去到街裡的時候,總是時不時的能夠遇見她,唯一可惜的一件事就是,每次都是我看見她,她並沒有看見我,我的有意躲避,可能還是心裡過不去那個坎兒吧,所以我刻意避開了她,並沒有和她碰面。

在街裡溜達著找工作的時候,有一天,我給夢夢打了個電話,夢夢雖然結婚了,但是看見是我打的電話,立馬就接了起來:“喂~哥,你好久都沒有給我打電話了,是不是不認我這個妹妹了啊?”“沒有,怎麼會呢,我這輩子唯一的妹妹就是你啊,怎麼可能不認你呢,只是哥最近有些忙,所以就忘了給你打電話了。”我笑著說道。夢夢在電話那頭裝作生氣的說道:“哼~你還說呢,不是最近有些忙好嗎?是自從上次參加完我的婚禮之後,你就再也沒有給我打過電話了,我生氣了,哄不好的那種。”我說:“夢夢,這件事咱倆先不說了,哥給你打這個電話是有正經事要問一下你?”夢夢說:“哥,什麼事兒啊?你說什麼事兒我都願意幫忙。”我說道:“也不是什麼特別重要的事情,就是我想問問,你最近有沒有跟你爸爸聯絡啊,他們還好嗎?”夢夢說道:“有啊,昨天我還給我爸爸打電話了呢,他們挺好的。”我說道:“那個誰還好嗎?”“哥,你是說咱媽啊?她也好著呢。沒事的,有事我會告訴你的。”聽到夢夢這樣說,我懸著的心總算放下了。(說不惦記那個女人,只是嘴上說說而已吧,但是心裡還是挺惦記的,畢竟她也給了我一條生命啊。)

掛了電話,我準備離開北郊,換個地方,總之離她越遠越好。我回到出租屋,把幾件衣服收拾了一下,拿著行李就往公交車站走去。這時候,馬路對面的公交站臺,我又看見了那個女人,我轉過身去,她並沒有看見我,獨自一人向街北邊走去。

看見現在的她,我好像心裡的怨氣沒有以前那麼重了,但是我仍然會覺得,她是一個拋夫棄子的女人,這可能和我之前的成長環境有關係吧,我打心底裡還是恨她的,並沒有想認她的衝動。公交車到站了,我再次踏上了開往南郊的公交車,一路南下,經過兩個半小時的顛簸,我再次的回到了之前在南郊租房的那個小院,找到了房東大爺,租下了一間小屋。